代办医疗保险须知
一、受理时间:每月的1日-10日(法定工作日)
二、受理范围:为了保障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,凡在我市场进行人事代理的本市户口的人员,均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交保范围,原则上均应缴纳,对于不缴纳医疗保险的,造成的后果应由本人负担。
三、代办医疗保险程序:
1.办理医疗保险需本人来办。提供6张彩色一寸免冠照片。由本人填写《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医疗保险档案登记表》、《石家庄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体格检查表》、《健康状况调查表》。
2.本人带体检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“长城体检中心(广安大街时代方舟C座四层”进行健康体检,在医院缴费,费用自理(90元)。体检三日后到医院领取体检结果,自己保存。
3.每月15日后,本人到登记机构领取《石家庄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银行开户通知书》。
4.本人领取《石家庄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银行开户通知书》后,应在当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到商业银行总行开户缴费,初次存款应大于银行开户通知书中“合计金额”款200元以上。医保存折具有普通储蓄存折的所有功能,可存可取并计息,也可查询缴费记录。为防止存折存款数额不足,中断缴费,参保人员应于每月15日前存款,每月月初到商业银行检查存折存款余额,或到定点药店划卡检验,如有欠费及时补缴,防止停保。
5.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按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7.5%逐月缴纳。以后随着经济发展,缴费基数、费率按市区城镇职工的缴费水平作相应的调整。灵活就业人员2007年7月以后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是每月131.90元(含生育保险费)。缴费标准随每年社平工资的变动而变动。
(医疗保险政策的最终解释权由石家庄市医保中心负责解释)
石家庄市医疗保险中心网址:http://www.sjzyb.gov.cn/


